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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范捐赠财产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7:2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姬薇)卫生部近日发布《卫生部接受社会捐赠财产管理暂行办法》,与此同时,《卫生部捐赠财产管理办法》废止。

  卫生部接受的社会捐赠财产实行统一接受,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分工负责的原则。卫生部将指定并公布接受捐赠款项的收款人名称、地址和银行账户。收到捐赠款项后,按汇款单位名称或捐款人姓名开具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捐赠收据,并将收据及捐赠证书及时寄送
捐赠人。接受的捐赠财产均纳入卫生部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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