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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高考体检政策昨确定 肝功能仍须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7:51 扬子晚报

  本报讯针对我省考生人数多,体检工作任务重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特点,昨天江苏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了今年高考体检政策,军警院校招生体检日程同时公布。

  今年我省高考体检政策和往年相比,内容基本不变。今年仍须对每位考生做肝功能检查,对谷丙转氨酶大于100单位,表面抗原阴性的考生,一个月后复查,谷丙转氨酶仍大于100单位的考生,不能排除其为肝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对表面抗原阳性、谷丙转氨
酶小于45单位的考生,体检结论为“合格限考”。表面抗原阳性,谷丙转氨酶大于45单位的考生,一个月后复查,复查后表面抗原阳性,谷丙转氨酶仍大于45单位的,体检结论为“不合格”。体检工作须于4月30日前结束。

  今年军检、面试和公安院校的体能测试工作将在高考结束后进行,凡有意向报考军校(含国防生)的考生,于6月30日-7月4日凭身份证、考试证和分数条到江苏省军区幼儿园(南京市中央路208号),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军检、面试。凡有意向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于6月26日—29日凭身份证、考试证和分数条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由江苏省公安厅和江苏警官学院组织的面试和体能测试。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外科项目的医师意见一栏,如该考生仅公安院校受限,则此栏应填写为“合格”。(沈犒元龚学明孙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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