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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森S台撤照胜诉 "新闻局"交NCC重新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8:19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2月18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八月被撤销的七个频道当中,继龙祥电影台诉愿成功之后,台“行政院”诉愿委员会也认定,“新闻局”撤销东森S台的理由不成立,因此撤销原处分,主管机关必须在两个月内另外做适当的处分。“新闻局”也决定,交由即将成立的NCC讨论定案,东森S台撤照翻案的机会相当浓厚。

  据报道,“新闻局长”郑文灿表示,NCC成立之后,相关业务将会移转给NCC。因此
,包括龙祥电影台和东森S台诉愿成功之后,依法主管机关要在两个月内另外做适当的处分。“新闻局”将交由即将成立的NCC决定。

  据报道,东森S台提出诉愿的理由认为,“新闻局”在去年一月评鉴时还认为东森S台合格,后竟以前述等理由撤照,认为“新闻局”一方面怠于执法,一方面利用换照审查,以维护公益为由,恣意行使裁量权,骤然剥夺卫星广播电视频道的经营权,侵害受“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且换照的申请,只有逾期不补正或补正不全者,可驳回申请外,并没有其它授权或“新闻局”可以依职权不予换照的事由,“新闻局”撤照作为,已逾越“卫星广播电视法”规定。

  东森电视董事长张树森表示,程序上,诉愿成功并非代表东森S台已确定拿回执照,“被关台后,东森已损失三亿。”业界人士也说,现在谈复播还太早。此外,S台诉愿成功,东森员工情绪振奋。

  据了解,“新闻局”在前任“新闻局长”姚文智任内,于去年八月一日对七家有线电视频道做出不予换照处分,除CASA台,计有六家业者提出行政诉愿,目前已有龙祥电影台、东森S台诉愿成功,欧棚和华尔街财经台则诉愿失败,仍维持原处分;另彩虹和蓬莱仙山则还在诉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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