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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项目调价先征求协会商会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8:59 金羊网-新快报

  “五自”原则力促广东行业协会商会实现民间自治

  新快报讯(记者徐碧姗)为大力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广东省委、省政府日前发布《省委、省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行业协会、商会必须建立在“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的“五自”原则基础上,实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真正实现民间
化和自治性。

  《决定》提出,要以体制创新为突破口,通过3至5年,在全省培育一大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国际惯例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

  《决定》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的机构、人事、资产、财务一律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开,其办事机构一律不得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妥善处理行业协会、商会在人、财、物等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其资产原属国有资产的,应移交回原所有权单位,或明晰产权,实行有偿使用。其从业人员原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由组织人事等部门提出具体办法。《决定》要求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沟通的协调机制。政府制定涉及行业利益的政策规定前,应先征求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政府举行的各类听证会,凡涉及行业利益的,应吸收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参加。公用事业和垄断性行业企业提出的调价要求,应征求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后提交政府。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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