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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避摄录车牌“偷梁换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09:25 每日新报

  读者提供信息:

  原以为悬挂捡来的牌照就不必害怕违法摄录,还可以免交养路费,没想到仍被交警查获,不仅要交千元罚款,驾驶证也被吊扣。

  新报记者崔楠通讯员刘勇

  昨天9:00左右交警南开支队北马路大队

  北马路大队交警说,夜检时一辆紫色华利面包车见交警在检查立刻准备绕道离开,交警随即上前将车拦住。经检查,这辆面包车只是前部悬挂着津AXX256的牌照,后部根本没有牌照。要求司机张某出示行车证时,张某也是吞吞吐吐,只是表示愿意受罚。

  交警随即将这辆面包车滞留,张某也被带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在进一步询问下,张某只得交代说,他是山东省宁津人,在天津做茶叶生意。为了方便平时送货,张某就购买了这辆面包车,而这辆车的真实牌照为津

  A33854。在2005年夏季的一场大雨后,张某在积水中偶然发现了这块“津AXX256”的牌照。自作聪明的张某先是到路政管理部门办理了面包车的停驶手续,又悬挂起捡来的牌照。为了躲避检查,张某还专门在夜间送货。悬挂别人牌照长达半年之久,张某终于被交警查获。昨天,交管部门对张某处以罚款一千元、吊扣驾驶证一个月的处罚。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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