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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多填志愿将要作废自主招生以诚信为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0:2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只能填报与之签订诚信考试录取协议的试点高校,且只能填报一所高校。昨日,从无锡市招办获悉,“江苏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正式出台。而此次自主招生方案最大的变化就是以诚信为本,倡导诚信招生,推进诚信体系的建立。

  高校是诚信要求的对象。今年有关部门要求实行自主选拔录取的试点高校必须组织
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条件和考核办法,对中学推荐的考生或自荐考生进行审查,并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提出候选人,再由试点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名单。入选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与试点高校签订诚信考试录取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此协议。

  考生则是此次招生中最被要求诚信的人。据了解,省教育考试院在本一批次平行志愿前,专设了一个自主选拔录取高考志愿。在高考前由本人填报。并且明确规定,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如果分别在多所试点高校填报志愿,则其所填报的所有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均将无效。此外,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已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考生仍可按有关要求填报各批次平行志愿。

  为了进一步确保公正公开原则,考生推荐中学以及有关试点高校必须在录取前对已填报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的考生进行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试点高校上报的入选考生名单以及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进行汇总,并按照程序再次对入选考生进行公示。(祝筱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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