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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3月1日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0:44 桂龙新闻网

   生活噪音最高可罚500元

  “3月1日起,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等151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下称《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将受到治安处罚。”……昨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在民族广场为市民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

  记者还邀请青秀分局法制科的负责人对这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进行了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有四种

  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四种被从重处罚类型

  有较严重后果的;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屡教不改的。

  五种减轻或不予处罚情形

  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用网络传递淫秽信息将受罚

  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法律规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将受罚

  针对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规定,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散布谣言谎报警情将受罚

  法律还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民生问题有新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对酒醉闹事、宠物扰民、旅馆住宿等一些民生问题等“细节”作出一系列新的规定。

  其中,酒醉闹事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南宁晚报选稿:王香菊作者:李金健 何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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