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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脱离国家机关 不设行政级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8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省委省政府召开座谈会,欧广源出席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尹安学、通讯员粤桐报道:省委、省政府最近作出《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体制和职能进行重大改革,《决定》提出了“政社分离”的改革原则,以理顺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体制,要求实现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

  昨天,省委、省政府召开学习贯彻《决定》座谈会,省委副书记欧广源指出,目前出台的《决定》,是广东继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后又一个重要文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抓好落实。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李统书对《决定》文件起草经过及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决定》明确指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机构、人事、资产、财务一律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开,其办事机构一律不得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这将使行业协会、商会实现“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的“五自原则”,真正成为具有行业性、民间性和自主性特征的独立社会团体法人。

  部分政府职能移交行业协会

  《决定》还提出了推动政府转变职能,要将一些职能移交、委托和授权给行业协会、商会,比如:行规行约制定、行内企业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评定,行检行评等,以及行业调查、统计、规划、培训、考核等工作,行业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可行性的前期认证,以及对项目的责任监督,都可赋予或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完成,并建立相应的购买服务制度。(本报20日将刊登《决定》具体内容)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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