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森等电视台撤照案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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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2:11 海峡都市报 | |||||||||
N海潮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8月被撤销的7个频道当中,继龙祥电影台申诉成功之后,台“行政院诉愿委员会”也认定,“新闻局”撤销东森S台的理由不成立,因此撤销原处分,主管机关必须在两个月内另外做适当的处分。“新闻局”也决定,交由即将成立的“NCC”讨论定案,东森S台撤照翻案的机会相当大。
据报道,东森S台提出申诉的理由认为,“新闻局”在去年1月评鉴时还认为东森S台合格,后竟又找出理由撤照,认为“新闻局”一方面怠于执法,一方面利用换照审查,以维护公益为由,恣意行使裁量权,骤然剥夺卫星广播电视频道的经营权,侵害受“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且换照的申请,只有逾期不补正或补正不全者,可驳回申请外,并没有其它授权或“新闻局”可以依职权不予换照的事由,“新闻局”撤照作为,已逾越“卫星广播电视法”规定。 东森电视董事长张树森表示,程序上,申诉成功并非代表东森S台已确定拿回执照,“被关台后,东森已损失3亿。”业界人士也说,现在谈复播还太早。此外,S台申诉成功,东森员工情绪振奋。 据了解,“新闻局”在前任“新闻局长”姚文智任内,于去年8月1日对7家有线电视频道做出不予换照处分,除CASA台,计有6家业者提出行政申诉,目前已有龙祥电影台、东森S台申诉成功,欧棚和华尔街财经台则申诉失败,仍维持原处分;另彩虹和蓬莱仙山则还在申诉中。 电视台索赔 要民进党买单 被台湾前任“新闻局长”姚文智撤照的东森S台和龙祥电影台,已经向台“行政院”申诉成功,并且将申请数十亿元的赔偿。国民党“立委”费鸿泰强调,这笔钱不应该纳税人买单,应该由做出错误决策的民进党负起责任。 费鸿泰表示,姚文智担任“新闻局长”的时候一味蛮干,包括东森S台和龙祥电影台向台“行政院诉愿委员会”提出申诉都获得胜诉,未来申请赔偿很可能会成功,当局恐怕要付出巨额赔偿,他要求民进党负起责任,不应该由纳税人买单。 费鸿泰指出,在年度预算当中,行政单位编列的赔偿预算只有8000万,仅龙祥电影台提出的赔偿金额就有一二十亿,东森S台的损失更大,未来一旦赔偿成立,包括陈水扁、游锡堃、谢长廷和姚文智等人都应该负起责任。 被撤电视台胜诉 姚文智很没面子 台湾的前任“新闻局长”姚文智去年一举关了7家电视台,不过其中龙祥电影台和东森S台却在最近双双申诉成功,这也让姚文智相当没面子,他昨天特地出面,表达对这个结果感到很遗憾,还为当时的“审议委员会”叫屈。 姚文智回应时说,“当初委员会大家是觉得官方应该要扮演一定的角色,诉愿会的决定被否决这样一个处理的方向,我是觉得遗憾啦!” “NCC”名单核定 下周成立运作 台“行政院长”苏贞昌17日核定“通讯传播委员会”(“NCC”)12位“委员”名单,“NCC”最快20日成立运作,涉及“NCC”职权的业务,“新闻局”即日起不再执行。 据报道,台“行政院政务委员”许志雄、“新闻局长”郑文灿17日傍晚召开记者会做出以上表示。郑文灿并表示,有关“新闻局”人员、预算、业务、档案的移转均已准备完成,随时可以移转。“新闻局”确定将移拨“广电处”包括“处长”杨英兰在内的102位人员,“NCC委员”将在“电信总局”召开第一次会议,待互推出“正副主委”,“委员会”最快下周一即可正式成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