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难工作累收入低湖北减少千余法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2:11 海峡都市报 | |||||||||
N据《人民日报》 本报讯记者从不久前召开的湖北省人大会上获悉,近4年该省法院系统因种种原因审判人员减少1922名,而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官任职资格者仅568人。两者相抵后净减1300余人,呈负增长。
据了解,湖北省法官队伍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目前法官退休基本参照普通公务员执行,一些法官年近或年届60就退休了,这尚属“正常减员”。湖北地处中部,公务员工资并不算高。一些有专长的法官往往成为深圳、上海和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高薪、高位挖掘”的对象,法官“东南飞”越来越多。此外,2001年法官法修改后,只有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才具备当法官的资格,法官任职门槛加高。而司法考试越来越难,湖北省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有500多人,其中还有许多是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士。然而,由于法官工作辛苦,还有一定的职业风险,使得一些已经任职的法官选择改行当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