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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棚内抢劫600元 构成入户抢劫罪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7:41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刘虎通讯员余显波)因手里缺钱,便伙同3人深夜闯入火车站工地的工棚,实施抢劫后潜逃他乡。然而,法网恢恢,当年涉案者倪建祥近日被黔江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3年1月,28岁黔江青年倪建祥,从外地打工回乡过年。他在城里逗留期间,结识了何某、冉某等3人。当月19日,4人商量到正阳火车站工地找烟钱,乘夜闯入黔江正阳火车
站工地工棚。4人持铁锤、木棒、剪刀威胁,抢走福建籍工人邹某及家人现金600余元,然后各自逃匿。

  案发后,何某、冉某等3人相继抓获归案,唯有倪建祥下落不明。去年11月,辗转北京、福建打工的倪认为事过近3年,警方会不管了,因此回乡,不料在黔江城里一旅社住宿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受害者邹某及其家人居住的工棚内有碗橱、灶台等生活用品,具有家庭生活的功能特征,因此倪已构成“入户抢劫”的情形,法院对此予以采信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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