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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38人伤亡深圳肇事者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07: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深圳2月18日电深圳市宝安区法院日前对深圳建市以来最大的一起交通事故———深圳龙华“8·23”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8月23日20时25分许,被告人李某驾驶中巴客车,沿深圳宝安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由南往北途中经过民清路口时,发现一名推自行车的行人由东往西通
过路口。因车速过快无法避让行人,李某便向右打方向盘,致使中巴冲上右侧油松桥人行道,撞向在人行道上摆设地摊的人群,造成19人死亡、19人受伤及车辆、道路设施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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