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车不开空调法院判赔1元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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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1:17 汉网 | |||||||||
据《大河报》报道 因乘坐的空调公交车拒开空调,乘客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公交公司返还1元车费,并支付乘客因诉讼产生的3元交通费。 兰某认为,自己明明坐的是空调车,为此付出了比普通车多1元的费用,却没有享受空调服务,这属于合同违约。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乘坐被告的空调车,被告收取乘车费后双方已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被告未履行其开放空调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故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多收取的1元公交车费及3元因此事支付的交通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