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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3月1日起实施新规定有新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1:24 桂龙新闻网

  租户犯罪房东可能要受处罚,跳楼也可能被拘留……昨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公安分局在青秀区设置15个宣传点,对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即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宣传,引来不少市民关注。

  租户犯罪户主也可能被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法制科副科长李京介绍,新法该条对警方追查逃犯将起很大的作用。

  2005年中旬,警方抓获一名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据了解,该嫌疑人在南宁市某地出租屋内居住了半年。警方在事后取证调查中发现,该嫌疑人所租用房屋的户主,半年前曾收到过这名犯罪嫌疑人的通缉令,但由于户主未对此重视且没有按规定登记租户真实资料,致使这名逃犯又逍遥法外半年。

  “两抢、盗窃等犯罪分子多为外地人,因为流窜作案,他们多采取在一个地方租赁房屋,居住一段时间便继续转移地方作案的方式。”李京说,如果户主严格按照新法规定对租户进行登记,并且时常关注租户的情况,就可以避免或者减少上述事情的发生。

  3月1日后若再有类似情况发生,户主将受到处罚。

  扬言“跳楼”也违法

  社会上有一些人喜欢采取比较极端的方式,譬如跳楼、爬高塔等,来吸引公众注意力以期达到某种目的。警方表示,3月1日起这类事件在应急处理后,当事人也将受到处罚。

  “民族广场的伟人像每年都有几个人爬上去,有的是上去发酒疯,有的是精神有点问题上去说要自杀,有的纯粹就是爬来玩。每次我们都要出动警力解决问题,这些人既耗费了我们的警力资源又扰乱了公共秩序。”李京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根据该条规定,那些声称“跳楼”的人的行为若影响了社会秩序,也被列入违法行列,将受到惩处。

  噪音扰民属犯法

  南宁市大板一区管理办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大板一区里有许多饭店服务员租赁了房屋在此居住,出于工作原因他们常常半夜才归家,回到家后还不休息,制造出很大的噪音。“有时大半夜了还叽里瓜啦地唱歌,吵得人没法睡。”陈女士说,社区的保安曾多次与他们交涉,他们非但不配合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警方介绍,根据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条例中规定的“使用音响器材”,使一些其他的噪音制造者不受限制,给执法造成了困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主要包括商业经营活动、娱乐场所家庭使用的各种音响器材,或者在休息时间装修房屋噪音过大等。

  宠物扰民最高罚款1000元

  执法人员介绍,曾有不少市民向他们反映邻家小狗总是乱叫,吵得周围的人不得安宁。因为该狗已办狗证,又没有放出来伤害他人,警察赶到现场只能进行纠纷调节,不能处罚。可没过多久又再次接到市民投诉,警方对此也很无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饲养宠物的居民除了要给宠物办理相关的证件和手续以外,还负有管教的责任。

  乱发短信将受罚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局长王建告诉记者,随着社会发展,市民间的矛盾也逐渐增多,没有法律的约束将难于调整市民的行为准则。《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除了以上所列,为适应治安形势的需要,《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实践中已经存在的或者已经预见到将来可能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都纳入进来。例如,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以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猥亵他人;强迫交易;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冲闯警戒线、警戒区;违法停放尸体;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等等,有这些行为的人,在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都将受到处罚。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选稿:梁凯昌作者:蒙晓喻 郑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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