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参加职工互助“三大保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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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3:46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上海2月18日电(冯亦珍叶慧珏)在上海,无论是分散的还是成建制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参加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推出的三大保障计划,外来务工人员在生病、致残及身故时将获得保障。 这三个保障计划包括《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特种重病团体互助保障计划》和《女职工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据悉,外来务工人员成为保障互助会的会
网络编辑:张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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