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域名法3月17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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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16:0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贾中山)新修订版本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近日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3月17日起施行。新办法明确规定,抱有出售、出租目的注册互联网域名不再是判断恶意的标准,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能被定义为“恶意注册”。 网络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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