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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回失物得花钱买 变味儿拾金不昧让王女士挺窝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9日23:24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 杨 佳) 捡到物品后,主动联络失主及时归还,这样的好人好事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呼市的王女士却没有那么幸运,她遇到了一位另类的拾金不昧者。

  2月15日下午,在某公司工作的王女士在新世纪广场附近碰到两个熟人,便和她们聊了一会儿。回家后王女士发现,一个装有很多客户资料的手提袋不见了。正在她着急的时候,一个在新世纪广场附近摆摊儿的女子打电话给她,声称王女士的手提袋遗落在她的手推车
上,让王女士速来认领。王女士高兴地来到见面地点后,却发现对方并没有带来她丢失的资料,对方提出:自己捡到了资料,并且对这些资料进行了保管,这些都要收费,如果王女士不支付100元钱,就休想拿回这些资料。听了这话,王女士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不是敲诈吗?可是她转念一想,对方的要求也有一定道理,遂提出少付点儿钱。但是对方不肯让步,坚持非100元钱不可,否则别想拿回资料。

  2月16日上午,王女士来到本报,向记者讲述了这件令她窝心的事情。随后,记者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几分钟后,东城A2组网格化巡逻车赶到报社,民警和王女士一同约见了那个女商贩。经过两位民警的协调,那个女商贩无条件将资料还给了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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