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女儿车祸身亡令人同情 非法拘禁司机妻子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2: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女儿被撞伤后(后死亡),为索要医药费,砀山县陇海乡某村的李兴不是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而是采取过激的行为,非法拘禁他人,以至构成非法拘禁罪,被砀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李兴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砀山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7月21日11时许,砀山县程庄镇王集村的村民吴亮驾驶
农用机动三轮车去砀城,沿310国道行至陇海乡某村西路段时,将步行的李兴之女李美撞伤。随后,伤者被送进砀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为迫使肇事司机吴亮继续支付医药费,李兴于2004年8月7日起将吴亮之妻于爱英扣作人质,并由其负责在医院护理伤者李美。自此,于失去人身自由。为反抗,于爱英2004年8月15日10时许在县人民医院跳楼,造成腰椎L3压缩性骨折。同月17日,被告人李兴将于爱英转移到自己家中,后又将于带至江苏省徐州矿山医院,让其拖着受伤的身体,继续护理李美。一段时间后,于爱英又被转回李兴家中拘禁。

  2004年10月6日,吴亮为此事到砀山县公安局刑警五中队报警。接警后,该队即派员前去解救于爱英,但未成功。2004年10月13日傍晚,被害人于爱英乘人不备翻墙逃走。其间,失去人身自由两个多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兴为索要李美的医疗费,而非法剥夺被害人于爱英的人身自由达两月余,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张玉景 本报记者 肖献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