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尽“保证义务”法院判决夫妻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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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2:47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秦健 通讯员 魏永红)在亲友主持下,丈夫向妻子写下保证书,承诺以后“不打牌、不酗酒”。但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的丈夫事后不但丝毫不悔改,反而长期打骂妻子。近日,忠县法院判决这对夫妻离婚。 法院审理查明,杨女士系忠县忠州镇人,1986年与秦某相识后结婚,婚后因双方性格问题常有纠纷发生。2000年2月16日,双方发生纠纷后,在亲友主持下,秦订立了保证书,
今年1月初,杨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认为,2000年判决驳回杨的诉讼请求后,双方至今已逾四年之久未在一起共同生活,足以证明原、被告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所以法院支持了杨此次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