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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部门认为属于瞒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3:38 中国青年报

  安监部门认为属于瞒报

  2月18日,记者赶到荣福煤矿。该矿原属广东梅田矿务局三矿,后移交给宜章当地政府。2000年,被租赁给当地一个老板。

  记者询问部分矿工和该矿的工作人员,大部分人否认2月14日发生了矿难,但两名矿工
承认确有此事,并告诉记者死者老婆是蓝山人。

  在一个房间内,记者找到一份该矿矿工花名册,在上面发现了“钟合”的名字,名字上面打了一个“×”。

  在荣福煤矿办公室,一名黄姓工作人员说负责人出去办事了,没有接受采访。

  2月17日接到记者举报的湖南省安监局郴州分局事故调查审理科科长段毛生等人也赶到该矿调查,但该矿仍然不承认发生

矿难

  在听取记者提供的情况后,段毛生认为这完全是瞒报行为。段毛生介绍说,煤矿发生矿难后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逾时即为瞒报。他说,对于瞒报的处罚,一般是处以3万元~15万元的罚款。

  2月19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荣福煤矿。矿里一负责人黄生学拿出该矿出具的一份报告称,在2月14日确实发生了一起矿难,但只死了一人。发生事故后,他们向保险公司汇报了,但没有通知政府部门。

  黄生学说,部分矿工有两个名字不是他们安排,而是这些矿工自身存在户口和身份证上登记内容不相符的问题。

  他指出,钟四刚死后他们之所以选择较远的桂阳县而不是郴州市的火葬场,是因为在桂阳县的费用要便宜,而非故意躲避监管。

  据悉,2005年11月,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曾亲临该矿检查,怒斥其整改不力。当时的《人民日报》报道说,该矿自2000年以来一直没有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连续非法生产了5年。去年11月11日,李毅中在检查该矿时,矿长假报该矿矿工180人,年产8000吨。被湖南省安监局局长谢光祥当场揭穿谎言,说该矿拥有矿工300人,年产8万吨。

  李毅中在询问整顿情况时,矿长黄永红无法解释。在此情况下,李毅中连声喝问矿长:连个整改方案都拿不出来,没有资金预算,没有项目安排、没有整改期限和责任,究竟如何通过验收的?李毅中指出,这是对矿工的生命不负责任!验收无效!必须重新验!

  而记者2月19日在矿上看到,该矿已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报记者 洪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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