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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出煤矿安全“六个不准复工”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4:06 山西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19日电(记者王文韬)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贾太保日前在强调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同时,提出了北京煤矿安全“六个不准复工”原则。

  这六个原则分别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不准复工;没有配备安全督导员的煤矿不准复工;没有配备技术人员的煤矿不准复工;没有对职工进行培训的煤矿不准复工;
未建立健全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煤矿不准复工;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的煤矿不准复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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