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贫困生抢劫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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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7:45 潇湘晨报 | |||||||||
本报综合消息高三男生李席再也不能继续他的大学梦了,为筹集198元资料费,他在储蓄所内抢走了储户3万元现金。2月17日,卧龙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其提起公诉,一旦罪名成立,他可能面临10年有期徒刑。 2005年11月27日中午,河南省南阳火车站邮政储蓄所,河北省三河市强力风动工具厂职工刘志成等三人,正在将要账所得的4.5万元现金邮寄回单位,突然,旁边一个穿黑色茄
抢钱的年轻人叫李席,19岁,宛城区金华乡大王营村人,当时正在南阳市某高中高三复读。“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钱,如果抢到手,我和姐姐都不用为学费发愁了!”李席这样供述了他的抢夺动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