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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规定中小学门前车辆限速通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9:15 黑龙江日报

  杨志勇 记者 邵晶岩 卢军

  本报讯 哈尔滨市交警部门日前出台多项措施,规范中小学门前的交通秩序。

  交警部门制定了九条设置交通设施的“硬指标”:一是在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至少施划一处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提示线;二是在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至少设置两块人行横道
标志;三是在校园门前两侧50200米内道路上设置两块限速标志;四是在校园门前两侧50100米内道路上设置两块前方有学校警告标志;五是在校园门前两侧50100米内道路上设置两块注意儿童警告标志;六是对校园门前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的停车进行规范化管理;七是在校园门前道路设置黄色网格禁止停车线;八是在校园门前流量较大且符合条件的路段设置交通信号灯;九是向城建及规划部门建议,在流量大且符合条件的路段设置行人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加强对送子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在每年学校开学的前一个月对送子车登记备案,开展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审核合格的送子车,核发接送学生车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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