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楼挖坑先过“听证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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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9:42 北京晨报 | |||||||||
青岛出台工程管理新规 新华社电 记者从青岛市建管局获悉,近日青岛市出台《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根据这项规定,今后盖房挖坑必须先“听证”,并要求在大坑深度两倍的范围内严禁搭建临时工棚。
据青岛市建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地基也越挖越深,所谓的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坑挖多了、深了,可能出现坍塌事故的危险系数也随之增大,为此,青岛市制定了《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根据规定,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邀请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对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要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并做好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