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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劳动合同企业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9:44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雷嘉)未来三年内,中小型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情况将成为本市重点治理的对象。这是市劳动保障局负责人日前在“劳动合同宣传月”的启动仪式上透露的。

  从现在起到3月31日,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企业家协会将联合开展“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在春季务工人员集中返京、企业集中招聘的时候,以建筑、餐饮、服务业
、郊区制造加工业等为突破口,指导和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据抽样调查和不完全统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改制企业、外资独资企业等大型企业的合同签订率都在90%以上;而中小型非公企业都在60%至80%左右,实际情况可能更低。所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未来3年的重点治理对象定为这些企业。

  按照《劳动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企业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而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可对企业处以每人5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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