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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士行驶50万公里须报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09:4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陈红艳 通讯员交通宣)广州出租车报废添了一个新标准———出租汽车行驶里程达50万公里必须报废。这是记者在昨日召开的广州市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昨天上午,广州市创建出租汽车文明行业动员大会在珠江宾馆召开。广州市交委主任冼伟雄在会上明确指出:今后要严把车辆准入关,鼓励企业加快车辆更新,出租汽车行驶
里程达50万公里必须报废。也就是说,按一辆出租车一年平均行驶14万-15万公里来算,使用3~5年后就必须报废。同时,出租车“使用8年必须报废”的原标准仍然有效。据称,报废的出租车可转为蓝牌车继续使用。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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