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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南京年斥资千万鼓励“海归”创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2:46 华夏经纬网

  中新网2月20日电 南京市政府近日批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宁科研、创业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其中给予海归人员在创业、购房、买车等方面享受诸多优惠。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十一五”期间,南京市每年拿出1000万元为海归创业“铺路”。其中,从市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资金(科技三项费)中每年安排专项经费400万
元,其中200万元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200万元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企业发展资金”,对经过遴选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资助。

  南京市信用担保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200万元,担保机构一旦给留学人员创业贷款,可以从中支取补贴。南京市财政每年安排海外留学人员服务与工作专项资金200万元,留学人员企业可向市人事局申报科研项目资助。另外,在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方面,南京市每年也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予以资助。

  据了解,近几年南京市将选择若干条件、设施、环境较好的住宅小区,以成单元统一长期包租的形式,建立“海外留学人员周转公寓”。公寓由政府补贴房租和物业管理费的50%,供无能力解决住房的用人单位的高层次留学人员租用。海归如果是第一次购买房子和汽车,同样可以享受补助,补助标准为本人申报年度上一年度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本市财政实际留成部分。(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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