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职务犯罪疑犯全录像 下月起分三步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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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5: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北京今天消息据今天《光明日报》报道:检察机关将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据悉,这项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从下月1日起先普遍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省会(首府)市人民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像;第二步,把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县区级人民检察院;第三步,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
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实行这项工作提出四条原则:全程同步原则,必须坚持同步、全程录音录像,不能任意选择取舍;程序规范原则,办案干警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切实防止程序违法和疏漏;客观真实原则,任何人不得对原始资料擅自进行剪辑或技术处理;严格保密原则,必须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录音录像资料泄露、流失。(田雨)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