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丽满:立法要维护百姓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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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5: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广东人大会议即将召开,黄丽满畅谈人大工作 本报讯记者崔朝阳、通讯员任宣报道:广东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接受记者专访,生动阐述如何做好人大工作的体会,以及今年关于立法、监督工作的设想:
■立法工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部门利益的法制化。要注重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权力和责任要结合,权力和利益要脱钩。 ■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在行使权力,具有法律效力。“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办的要尽快办好、坚决办好。现在不能办理的要认真向代表说明,取得代表的理解。 ■今年的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执行情况,推动解决欠薪问题,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纠纷仲裁机制。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