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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劳动监察执法人员需佩标持证上岗(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6:53 常州龙网
常州市劳动监察执法人员需佩标持证上岗(图)

劳动动保障监察标志和劳动保障监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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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网讯-常州晚报消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监察支队获悉,从3月1日起,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在现场调查、执 法时,必须配戴标志,并向被执法对象出

  示证件。

  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包括监察胸牌、臂徽,由国务院劳动保障厅统一监制。从今年3月
1日起,常州市(含辖市、区)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调查、检查过程中,如不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不出示证件,不向被调查对象表明身份的,被调查者有 权拒绝接受调查,同时被调查人也可拨打电话6604674向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 (常劳监一峰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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