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要求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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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19:0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记者孙玉波) 国家工商总局2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分品种、分季度、分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在上半年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通知提出,经过前一阶段整治,严重违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医疗广告蔓延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但一些地方广播、电视非黄金时段的违法医疗广告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各地要依照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严厉查处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以新闻形式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广告中利用患者或者专家和医生的名义进行证明的行为;广告中夸大疗效,宣传保证治愈,尤其是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疾病的行为,以及利用健康专题节(栏)目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通知要求,加强广告监测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对本地区重点媒体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违法医疗广告的苗头和重点区域。及时向社会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警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医疗广告,提高消费者防范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 同时,各地在医疗广告专项整治中,要统一执法标准,整体推进整治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介、重点医疗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检查,通过组织各地开展整治工作互查等方式,实地督导,加强对各地查办医疗广告案件的指导协调,解决问题,促进落实。(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