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歌舞厅向孩子亮红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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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1:13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实习生 于勇澜 记者 刘钢)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由国务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将从2006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中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昨晚10时许,在中央大街某量贩式KTV各个包房内,记者没有看到有中学生的踪影。据该KTV负责人讲,量贩式KTV主要的消费群体并不是未成年人,但以往偶尔也会有中学生来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歌厅类娱乐场所将不接纳未成年人,学生家长多表示认同。孩子正上初三的柏女士告诉记者,她对正规KTV并无偏见,自己也经常去玩,柏女士表示,但这些娱乐活动,并不太适合未成年人。对此,少数中学生则表示异议:家里唱歌不行,学校又没有这种场所。要真是不让去唱歌了,我们该到那里玩? 据了解,歌舞娱乐场所属于人际交谊的大众消费场所,成人在其间的一些举止行为,如果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对待,势必会产生不良影响。 东北林业大学的白雪峰老师表示,该规定的出台是一种进步,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引导和约束。杜绝未成年人去歌厅类娱乐场所唱歌,家庭、学校和社会也应考虑为孩子们提供更多的集体活动和放松身心的机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