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收入与医疗费脱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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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1:13 新晚报 | |||||||||
哈报网讯(龚南红 王莹 记者 董艳春)昨天,省卫生厅出台了《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工作方案》,在每个市(地)建立扶贫医院、扶贫门诊的同时,对大医院二级医院5万元以上、三级医院10万元以上的高额医疗费,必须实行审核;三级医院之间设备检查和化验资料可互认。 方案中规定,在每个市(地)至少设一所“扶贫医院”,各综合医院继续设立“扶
今年,卫生部门将积极协调社保部门的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范围。实现小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大病转向二级以上的大医院,而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人和手术后的康复病人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卫生部门今年还将加强医院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水平、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严禁医疗机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行为。调整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坚决取消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服务收费直接挂钩,并积极探索调动医务人员激励机制。 进一步完善医疗价格公示制,推进医疗费用日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