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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士报废期将提供两方案:跑50万公里或8年均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1:5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幸琦昕 见习记者 田桂丹) 昨日,媒体有关的士开三年就要换新车的报道出来后,引起了市民和业界的强烈反响,对此,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昨又向记者透露,广州的士不会强制执行3年报废,今后将提供里程和年限两种方案(按里程是50万公里报废,按年限是8年报废),供出租车企业和司机选择。

  市民说法:车况好坏不能只看车龄

  记者在网上看到,不少市民对广州的士3年报废表示欢迎。李小姐在网上说,她曾经在夜里打到一辆很新的出租车,行驶至珠江新城时车却抛锚了。司机表示,他的车只有2年车龄,但经常有些小毛病,下去修修就好。当时周围又没有别的车,她只有陪司机在那里修了半个钟头。后来,车子开起来了,却发出奇怪的声音,“感觉相当不安全,我很怕出车祸”。

  市民郑先生表示,有次和朋友一起打长途车去

东莞,“为了贪便宜,跟一个破的士讲好了价钱”。但车子在高速路收费站停下缴费后,居然开不起来了。没有办法,郑先生只有下车帮忙把车子推到路边, “捣鼓”40分钟,司机试了又试,终于把车子重启了。但本来要在东莞莞城和东城两个地方下的郑先生两人,最后只能选择在同一个地方下,“怕车停下后又发动不了”。

  也有不少市民表示,在市内打车,其实无所谓是8年报废的车还是50万公里报废的车,“感觉不出来”。这部分市民表示,看报道后才知道广竣是已实行3年报废的出租车,“平时打车主要是赶时间,外观不是很重要”。经常开车的莫先生就表示,“其实8年营运的车也是很正常的”。张小姐也说,出租车主要用于市内短途打车,万一真的坏了,问题也不大。他们都认为,发生问题的8年车毕竟是少数,“如果一杆子打翻,对其他司机会造成不公平”。

  司机反应: 两种报废方案供选比较公平

  对于的士开三年就报废的方案,供车的司机觉得比较委屈,“这样等于刚把车供完就报废了,不划算。”在广州某家小出租车公司开车的陈师傅就表示,他的车今年3月供完款,“终于快松口气,可以赚点钱养家活口”,可眼下又说的士开三年报废,“我的车今年4月刚好3年,这意味着在没有供车压力情况下,我只能开一个月,这样根本赚不到什么钱”。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国家规定,从事营运的小汽车可以行驶8年才报废,所以从出租行业淘汰出来的出租车依然可以转为蓝牌车辆继续使用,各个企业可以自行处理这些车辆,这样就可以实现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收入减轻三年淘汰车辆所带来的损失,同时企业也可以利用这些钱更换新车。

  广州市交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的士不会强制执行3年报废,今后将提供里程和年限两种方案:50万公里报废或8年报废,由出租车企业和司机选择。

  对此,在广竣承包的士的方先生认为,有两种报废制方案选择比较公平,如果只采用3年报废期限制,会让更多的司机愿意选择开承包车,而不愿自己供车。

  记者了解到,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文中《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出租车报废的期限为累计行驶50万公里或者使用8年。大部分的出租车司机表示知道这个规定,他们也认为,这么多年一直用8年报废的期限制,也没什么问题发生,“有问题的毕竟是很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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