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环保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施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1:5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北京2月20日电(记者王冬梅 贺少成)监察部和环保总局20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实施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企业的各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和量纪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暂行规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共16条。据了解,《暂行规定》有三个显著特点:第一,体现了依法行政、从严执政的要求。依据现行法律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