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以共同原告身份参加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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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2:01 东方早报 | |||||||||
早报驻江苏记者 李克诚责任编辑 魏华兵 “‘博客’不应成为可任意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公共黑板’。”昨天,农工民主党江苏省委宣传处副处长胡景南郑重表示,他正在与“中国博客第一案”原告、南京大学新闻学副教授陈堂发联系,声援状告中国博客网的行为。
由于刚刚经历了一场“博客名誉侵权官司”,对于“博客监管不力”带来的痛苦,胡景南有着比别人更深切的体会,但同时也尝到了法律维权的“甜头”。 胡景南表示,他将与陈副教授共同商讨、研究“状告中国博客网”案的案情,开庭时也会参与旁听。他说,“如果可能的话,我愿和陈以共同原告的身份参加诉讼。” 去年11月,胡景南在“你的博客网”上发现一篇对他进行指名道姓地“侮辱、诽谤”的文章。 根据该帖子的相关内容,胡景南推断出作者是一个相识30多年的“老熟人”。去年12月,对该文进行公证后,他将“老熟人”起诉至南京市白下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公证费、律师费及精神损失等共22800元。 不久前,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调解,被告当庭向胡景南赔礼道歉,并一次性给付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共计3944元,赔偿胡景南精神抚慰金1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