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严格环境执法事故瞒报者可开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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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2:02 现代快报 | |||||||||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监察部和环保总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处罚方面的专门规章———《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暂行规定》首次明确提出,对于瞒报重大污染事故或者在报告中弄虚作假的官员将进行处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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