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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担心被告变卖财产法援支招申请财产保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2:2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通讯员佟颖)张某被撞后迟迟拿不到对方的赔偿款,担心之余,他想到寻求法律援助。昨天,长辛店街道司法所给张某支了一招:在准备好相应的担保之后,可以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避免对方变卖财产。

  张某称,去年9月,他被外地人任某开车撞伤。任某被认定负事故全责,应赔偿给他5万元。但时隔3个月,任某也没给他钱,张某为此将任某告上法庭。眼看着法院就要判决了
,张某却担心起来:在北京居无定所的任某如果偷偷卖了车,再改变联系方式,那判决书不就成了一纸空文?

  昨天,张某走进长辛店街道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给了他这样的建议:可以赶在法院判决之前向法院说明情况,然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出面控制任某的车,避免他隐匿、转移、出卖车逃避债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张某应准备好相应的担保,因为如果不提供担保的话,他的申请将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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