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审职务犯罪疑犯 全程录音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2:32 海峡都市报

  N据《光明日报》

  本报讯 下月起,检察机关将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最高检近日透露,这项工作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从3月1日起,先普遍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最高检察院
、省级检察院、省会(首府)市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分州市检察院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像;第二步,把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分州市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县区级检察院;第三步,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