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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呼吁:应将生育保险与女工劳保费实行社会统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3:1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王丽 实习生李媛

  “女性接受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方面与男性的差异在不断缩小,但从事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的女性比重却有下降趋势;对女性总体而言,就业水平低使其经济收入也低于男性。”来自省妇联的政协委员通过对一些资料数据的分析,阐述了我省妇女就业和收入的现状,并上交提案为我省妇女就业与收入发展献计献策。

  ■现状

  从全省16个行业女性职工占总职工的比重来看,女性就业越来越多地集中于教育、卫生、金融保险、社会服务等第三产业,在党政机关及科研技术机构中的女性增长缓慢或出现下降趋势,这一现象与女性在接受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方面与男性差异缩小的趋势相悖,可见女性要走入社会地位、责任、技术等含量较高的行业或职位仍很困难。

  从可计量的各行业工资数据与女性在各行业所占比重来说,就业女性的平均工资收入与男性相比并不低,但由于女性进入某些高薪行业较难、在行业中职位较低,女性的总体收入状况与男性相比偏低。

  ■原因

  影响妇女就业与收入的因素,首先是存在行业性别隔离,而且男性行业的工资收入要高于女性行业,男性行业比女性行业要多很多,这些都直接造成女性就业岗位少,从而造成女性收入与男性相比要少。

  然后是职业性别隔离,也就是说在同一行业内女性居于低职位,男性居于高职位。它的存在使得几乎所有的职业中,包括女性从业比较集中的职业中,技术、责任、地位和收入越高的职位,女性人数所占比例相对于男性就越低,这一状况也直接造成了男女两性的收入差距。

  ■对策

  来自省妇联的政协委员建议,提升女性的就业收入要限制及消除就业中的性别隔离。对教育和培训中的性别化倾向进行限制,激发女性对以往男性传统学科的兴趣,改变社会对于男女学生专业上的期待和定势,逐步打破行业或职业中的性别隔离,使女性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公平地竞争到适合自己的岗位,进而提升女性的职业收入。

  提案认为,要保证男女劳动力在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工资、福利、晋升、辞退、退休全过程的公平竞争,并制订出惩治条款;还要保证单个用人单位不会因为招收女工而蒙受“性别亏损”,国家应将生育保险与女工劳动保护费用实行社会统筹,这样就可以降低企业雇佣女性劳动力的成本,提高女性就业竞争率。

  来自省妇联的政协委员还建议,建立以女性为对象或主要以女性为对象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将企业生育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完善职工家属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实行女工劳动保护费用的社会统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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