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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强收“保护费”下达罚款目标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3:30 重庆晚报

  今年年初,湖南省桃源县许多个体工商户都收到县工商局开具的征收工商管理费和防洪保安基金的通知书。但和过去相比,在营业额没有大幅提高的前提下,所征收的费用却提高了许多。这让当地工商户很有意见。

  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工商局按照个体工商户营业额的0.4%到1.2%征收管理费。也就是说,管理费成倍增加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营业额成倍增长。然而,不少个体工商
户都说自己的营业额非但没有大幅度增加,相反有的还在减少。

  县工商局局长许传美对此解释道,这是由于过去征收的管理费偏低了。然而记者调查发现,2005年1月,桃源县工商局向全局各基层单位下达了收费罚款目标任务,并要求各基层单位把任务分解到组到段,各组各段,又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如果完不成收费罚款任务,就按没完成工作量的20%扣发个人的工资。

  去年,在编的210人有80人中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而被扣几百元到几千元工资不等。为完成任务,一些工商管理人员在没有调查个体工商户营业额的情况下,就随意确定收费金额,甚至收取“保护费”。

  今年,桃源县工商局又向各基层单位下达了收费、罚款指标,较去年增加200多万。对此,不仅桃源县个体工商户反映强烈,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也有意见。

  据央视

  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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