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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3月起施行:养宠物扰民将遭惩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3:48 山西晚报

  本报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3月1日施行,新法与已实施了19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较,有何区别?2月19日,警方对新法进行了详细解读,类似强行乞讨、养宠物扰民等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春节期间,家住天津路的王女士被邻居的宠物狗搅得不得安宁。两家人为此产生纠纷。新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
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法第41条还对强行乞讨作了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半岛都市报》供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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