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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一航班“迟到”12小时 乘客索赔680元中院已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3:57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飞机延误12个小时,当其他128名乘客都在默默领取200元补偿金时,徐先生选择了打官司,他要求航空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80元。郑州中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去年7月18日,徐先生购买了南航航空公司郑州至贵阳的机票一张,票价1000元。但次日中午,因发生机械故障,飞机整整推迟12个小时才起飞。当时,南航向128位旅客各赔偿200元,徐先生则要求南航赔偿延迟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损失费500元以及起诉书邮寄费、交
通费180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徐先生没有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判南航赔偿原告200元。但徐不服,遂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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