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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九个月车都没摸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4:22 深圳商报

  报名九个月车都没摸过

  在有关部门协调下,南山一女士从驾校拿回报名费

  深圳商报记者郑恺万红金实习生郑宇薛松

  【本报讯】去年5月,蛇口人民医院的郭女士与同事徐女士一起到南山某驾校缴了2500元学费报名学车。大半年过去了,俩人车一次都没摸过。昨天,郭女士终于拿回了2300元学费。

  去年5月11日,郭女士、徐女士在南山某驾校教练员张某处报名,并与他签订培训协议书,学费2500元,一次交清。协议书上注明,如学员提出退学,驾校除扣除已上交有关部门的费用外,另收取学费总额的20%,其余费用如数退还。协议书中原有的“如日后增加场内道路考试项目或增加练车学时,驾校按交通局、物价局新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培训费”一条,经双方协商声明无效,并注明桩考和长途道路考试补考不再另收费。

  报名后半年,郭女士和徐女士没接到任何关于培训的消息,几次打电话催,张教练总说再等等。去年11月,郭女士、徐女士打电话问时,得知张教练已离职快两个月了。

  驾校称可以给她们继续办理驾驶员培训报名,但必须补交去年9月增加的“9选6考试”费用。此时,已怀孕6个多月的郭女士考虑到身体状况,和徐女士一起决定退学。但驾校称,按照协议书内容,驾校只能退还80%的学费。郭女士认为,驾校拖延时间导致自己身体状况不允许再接受培训,事情发展至此与己无关,驾校应全额退还学费。僵持之下,郭女士把南山某驾校投诉到了深圳市交通局。经市交通局驾校监管科调解,双方达成一致:驾校扣除上交车管所登记的120元、办理计生证、暂住证等费用后,退还郭女士两人学费各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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