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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须经地质灾害评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4:22 深圳商报

  【本报讯】大量的住宅竟然建在危险边坡或者悬崖边上,居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昨日下午,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在巡查地质灾害危险边坡时透露,我市正在制订有关办法,今后新建住宅和小区将必须经过地质灾害评估。

  昨日下午,市国土房产局检查组对罗湖区“二线”插花地进行了检查。在马山新村东侧,记者看到几栋住宅楼就建在悬崖边上。有关部门目前已经清空了两栋楼。国土部门已
在此处设立监测点,密切注视地质变化情况。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刘永根表示,国土部门已经起草了《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目前已拟出初稿。今后新建的住宅项目,将必须经过地质灾害评估才能建设,并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布局。

  另据悉,我市近期将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会议,明确各级部门有关责任,签订责任状,以确保人民财产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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