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机票燃油附加费延长征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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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4:34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林红梅)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决定延长将于3月31日到期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的征收期限,收取标准暂时不变。 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20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政策延续到何时,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将根据油价变动的情况另行通知。
2005年8月1日,为应对国际油价上涨对航空公司造成的冲击,国家批准征收燃油附加费,允许国内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收取燃油附加,以航段为单位定额计收。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