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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与质量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朔州检察院去年实现检察环节“零上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4:43 山西日报

  本报讯2005年,朔州市检察院涉检信访工作引人注目,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中,朔州市检察机关无一起交办案件,实现了检察环节的“零上访”。

  从2003年起,该院坚持每周五半天集中学习,围绕“细化办案流程、完善量化考核、强化监督制约”三条主线研讨。同时,还制定了业务管理机制、队伍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三类124项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树立了数量与质量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执法观念

  能否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住法律和时间检验的“铁案”,这是衡量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指标。朔州市检察院实行了五项制度和规程,来保证案件质量。一是严格的备案审查制,县(区) 院立查的自侦案件、拟作不捕、不诉的案件都要上报市院审查。二是开展个案总结活动,对初查后不予立案的,由纪检组进行回访考察。三是制定了《案件督察规程》,由专门的案件督察组对每个案件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违规操作,及时纠正。四是建立了侦查人员庭审旁听制,提高侦查水平。五是制定了《案件质量标准》,加重了对案件综合效果的考核。

  不间断的学习,明显提高了办案质量。2005年全院共查办各类渎职案件13件18人,全部当年立案、当年起诉、当年有罪判决。反贪部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路、煤检收费问题积极开展行业预防和查办工作,共查办该系统工作人员贪贿案件9件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今年,该院的反贪、渎职、公诉、职务犯罪预防等主要业务考核名列全省前茅,自侦案件实现了案件侦结率、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三个100%,撤案、不诉、无罪判决、超期羁押、办案安全事故、干警违法办案和涉检上访七项指标为“零”。

  (宁风)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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