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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医疗”将扩大服务人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4:4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2月20日讯(见习记者 范俐鑫)记者今天从市卫生局获悉,根据市卫生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医疗工程”建设的意见》,4月1日起,我市“惠民医疗工程”将进入推广普及阶段,实行全市统一准入、统一标准、统一标志、统一名称、统一挂牌“五统一”,各医院惠民病房预留床位数不低于医院编制床位的5%。

  惠民医疗服务的目标是惠及全体群众。目前,我市“惠民医疗工程”服务对象是不
享受公费医疗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并且持有规定证件以及各惠民医疗机构认定的人员。对其实施基本医疗服务,并参照《医疗保险基本药品目录》,实施药品费用按比例减免。

  根据意见,自3月1日起,凡是持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的农民,经其所在县级医疗机构转诊者,将享受城市惠民医疗的各项减免优惠政策。今后,“惠民医疗工程”将逐步扩大服务人群,各试点单位将简化服务流程,强化使用文明用语。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局直医疗单位将启动或扩大本区域、本单位惠民医疗机构,4月初我市将公布第二批惠民医疗机构。

  我市将建立惠民医疗服务对象档案库,实现全市惠民医疗工程成员单位信息共享,并逐步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各医疗机构将实行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控制,实施市内二级以上医院辅助检查结果相互认可制度(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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