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买房须报真名实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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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5:02 山西晚报 | |||||||||
本报2月20日讯(记者刘捷)“开盘三天,已售出90%房子”、“精品楼盘、火爆认购”,类似这样的房地产宣传广告,往往引得不明就里的购房者争相认购。记者今日从太原市房地局获悉,即日起将实行购房实名制,虚拟交易、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等行为,将被公开予以曝光。 对于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的,开
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不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实行实名制购房制度,要求预售购房合同、预售登记以及产权证必须是同一个姓名,同时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登记备案,防止预售中出现重复销售、重复抵押,遏制投机炒房现象,避免期房炒作、偷税漏税等私下交易行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