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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买房须报真名实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5:02 山西晚报

  本报2月20日讯(记者刘捷)“开盘三天,已售出90%房子”、“精品楼盘、火爆认购”,类似这样的房地产宣传广告,往往引得不明就里的购房者争相认购。记者今日从太原市房地局获悉,即日起将实行购房实名制,虚拟交易、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等行为,将被公开予以曝光。

  对于不履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控制性项目建设要求的,开
发商要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于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未取得“销售许可证”从事商品房销售,未经竣工综合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商品房虚假广告、“一房多售”以及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保护购房者利益。

  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不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不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实行实名制购房制度,要求预售购房合同、预售登记以及产权证必须是同一个姓名,同时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登记备案,防止预售中出现重复销售、重复抵押,遏制投机炒房现象,避免期房炒作、偷税漏税等私下交易行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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