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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扔一边 房价随意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5:13 山西晚报

  本报2月20日热线消息(记者姬仙果实习生兰茜方振兴)今日上午10时起,位于亲贤北街的山西鑫华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陆续有购房者前来咨询房屋涨价事宜,“2003年签订的购房合同对售房价格规定得一清二楚,为何又要涨价?”不到半小时,该公司的楼道内就已聚集了近百名购房者,至下午6时许,苦候9个多小时的购房者仍未得到开发商一个满意的答复。

  今日下午3时许,记者还未走进山西鑫华通房地产公司大门,就见该公司楼道里人山人海。在鑫华通公司的第一副总办公室内,购房者告诉记者,他们2003年就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砖混结构住宅每平方米1410元,框架住宅1810元/平方米。可前两天,已交付使用一年多的砖混住宅的住户又接到了开发公司通知“住房最终销售价为1490元/平方米”,并要求住户于2月20日至21日补缴房款。与此同时,框架住宅的购房者也接到了“每平方米涨240元”的通知。

  “框架住宅本应2005年7月就交付使用,可现在还没交房的开发公司不仅不提违约金的事,还反过来要违反合同涨房价。”面对购房者的一句句质问,鑫华通公司的刘副总只称:“因配套设施投资超出计划,所以房价要相应涨价,这些合同上是没有规定。”

  合同没有规定,房价怎么说涨就涨呢?这位副总称“开发公司经验不足。”而最后接受采访的办公室张主任则答复说:“那份合同是无效合同,那只是为了顺利办下房产证,和住户之间履行的一道手续。房屋售价不是公司说了算,而是由物价局审批。”下午6时许,苦候无果的百名购房者才逐渐散去,但房屋涨价风波仍未平息。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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